※ 如有异动,以本店最后公布为主。
项目与内容
| 大项 |
内容 |
| 脏物、盗版、仿冒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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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其他违反公共秩序、违反社会伦理道德的商品 |
例如:完全自杀手册…等 |
| 毒品、相关产品及吸毒用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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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政府、相关产品及吸毒用品 |
武器弹药,包括刀械、枪,烟火,炮竹 |
| 活体动物(宠物) |
可代客拍照托销 |
| 色情或暴力出版品/录影节目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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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医疗器材 |
包括有度数眼镜 |
| 衣物 |
未经整理的衣物拒收,除非具有保存价值方可 |
| 药品、食品 |
包括婴儿奶粉…等 |
| 破损、杂乱商品 |
例如:玩具缺件、手表没电、灯饰缺灯泡,娃娃肮脏且无包装、零散文具、瓷器缺角、电子性用品功能损坏或其他破损商品 |
| 书籍相关类 |
违法盗版、色情光碟及书籍 |
| 侵害他人著作权、商标、专利等权利之侵权物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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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保健品 |
开封过且保存期不足一年 |
| 大型商品 |
请用相片托售 |
| 有价证券、彩票、统一发票、流通货币 |
除非具有收藏价值 |
| 权利证明文件,证件,护照 |
例如:虚拟帐号或行销名单…等 |
| 无法证明为已有物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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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烟、酒精商品 |
可陈列,但不可做直接销售 |
| 宗教性商品 |
例如:神像、供具、香炉…等 |
| 人体器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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